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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湟源县突出“全”、“特”、“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8-26 来源: 浏览次数:

近年来,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不断夯实创建基础,纵深推进创建工作。

在具体工作落实中,突出“全”、“特”、“准”,即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植根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考虑,全面加强,全面部署,全面落实,突出一个“全”字;在巩固原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础上,依托特殊区位优势和深厚的历史传承文化积淀,突出创建工作的优势和特色亮点,突出一个“特”字;坚持问题导向,把影响和可能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短板、不足迅速补齐,突出解决前瞻性、苗头性问题,开展针对性工作,突出一个“准”字。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根据《西宁市关于全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二、增强文化认同,铸牢思想基础

开展湟源特色宣传,以丹噶尔古城、日月山景区、小高陵精神展览馆等为宣传主阵地,深入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湟源故事”,提升各族群众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以“最美湟源人”评选、“我们的节日”等活动为载体,普及文明礼仪,倡导文明新风,移风易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动员多元主体,激发社会活力

在创建“七进”活动的基础上,拓展进家庭、进市场、进医院的“十进”活动,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推进,严格达标验收和命名,强化覆盖率和达标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激活创建工作基层“细胞”。通过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创建工作的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显现,确保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由点到面纵深推进。

四、寓管理于服务,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从解决关系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入手,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按照西宁市委市政府打造“15分钟幸福生活圈”的部署,全面提高社区公共空间的规模和密度,在医疗、住房、养老、教育、就业创业、科技文化等方面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建设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开放开敞公共空间。正确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既不刻意区分民族成分,一视同仁,又安排熟练掌握民族语言的工作人员,方便群众办事。

五、加强民生保障,释放团结红利

秉持“小财政,大民生”理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近年来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81%以上。治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显著,“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全部达标,全面完成全县58个贫困村、2349户7374名贫困人口脱贫既定目标。实现农业生产总值11.07亿元,增长12.14%,成功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完成工业总产值43.76亿元,增长0.12%。全县产业结构布局、社会事业等各方面都得到统筹、协调、全面发展,各族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大幅提升。

六、凝聚思想共识,推进文明实践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制定完善移风易俗参照标准的通知》,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以村(社区)为重点,制定移风易俗参照标准,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之中,举办2次“移风易俗 婚事新办”集体婚礼,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目前,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5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9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54个。

来源:中共湟源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