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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3-08 来源: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已开始申报。现将201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专项公开招标,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申报须依据项目指南。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要求为国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需公开出版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应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 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1)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奖者。
  (2)一般项目申请者,应为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 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 2017年1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
  4.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5.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5日,申报者请于2017年3月8日前报送《申请评审书》纸质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至科学技术处。
联系电话:0971-6306206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月15日